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黑色肌膚給他的意義

跑了和尚跑不了廟,要發生的早晚要發生,奧巴馬皮膚的顏色終於成為美國大選議題。前幾天,民主黨的費拉蘿公開說,如果奧巴馬是白人男子,他不會有今天的領先地位。美國的《民權法案》通過也快五十年了,可是今天還有人赤裸裸大搞種族歧視,美國政客一天到晚大吹大擂人權民權普世價值,到頭來卻頭撞南山自暴其醜。

有人會說,費拉蘿這話說得太好了,我們不必那麼虛偽,想要說都說出來:黑人就是豬玀,黑人就是難成大器。一場選舉把覆蓋在所謂現代文明底下的渣滓翻了個底朝天,原來到了二十一世紀,還有人以為自己的膚色高人一等,這包括了一些白人,和那些以為自己也是白皮膚的黃皮膚。文:安裕美國社會依然有人認為黑人是介乎牲畜和人類之間的動物,在美國南部所謂M.A.G.一帶,即是密西西比(Mississippi)、阿拉巴馬(Alabama)和喬治亞(Georgia)三個州,有一類叫Red Neck 的白人,上身一件無袖牛仔背心,下身是牛仔褲加一對馬靴,開着一部小貨車,駕駛室內放着一桿雙筒獵槍,開着車滿山滿谷跑。看到黑人,遠遠的朝着那個方向開槍,黑人驚慌奔跑他就哈哈大笑;傍晚回到小酒吧喝酒到打烊,昏倒在枱吧旁不省人事。

Red Neck 下三濫歧視念過點書的人當然對Red Neck 的下三濫歧視做法嗤之以鼻,因為,他們是從社會層面工作能力上歧視黑人的。到今天,還有人覺得,黑人在哈佛法學院畢業,或是當上空軍戰鬥機機師,或是擔任大企業的CEO 是社會虛偽氛圍下的妥協產物。他們也認為,黑人身體裏的脂肪比例較白人少,臀部高翹,所以他們應該是運動能力強於大腦能力的人種,打籃球踢足球出色是天生的,應該為黑人出色的球技拍掌歡呼。可是,當黑人進入白人或自認白人那票人的傳統地盤時,這些人就感到被冒犯。

一九六七年,美國有一部電影震動人們心靈,那是《月黑風高殺人夜》(In the Heat of the Night),內容是密西西比州一個小鎮的故事:小鎮的白人富豪離奇被殺,白人警長在火車站發現一個黑人,錢包裏滿是大鈔,二話不說把他當作兇手拘捕。後來才發現,這個黑人原來是來自費城的兇殺組神探,他的周薪高得讓小鎮警長自慚形穢。更令警長無法接受的是,富豪遺孀竟然要求案子由黑人神探親自調查。故事發展下來,是白人變成一群只懂惹事的低等生物,黑人神探卻處處比人想早一步,神機妙算。片中最震撼的一幕,是警長陪同黑人神探到另一個白人富豪家調查時,神探面對富豪寸步不讓,富豪窘迫之下竟然摑了神探一巴掌,當警長不知如何是好時,神探反手就是一掌摑在富豪臉上。電影終究是虛構故事,但從中帶出清晰不過的信息:黑白平等,從職位收入以至自衛權都一樣。

黃種人的白種人心態

可是,四十年於茲,美國一些人並未有從種族主義的窠臼跳出來,不僅共和黨的極右派,白人裏的自由派費拉蘿固然亦如是,連本來屬於被歧視一群的黃種人也站到歧視黑人的一邊去,這不啻是一種深深的悲哀。美國的黃種人,包括華裔、日裔、韓裔和印裔,算是發展得比較好的少數族裔,但千萬不要以為他們是少數族裔就會同情黑人,其實,華裔裏投票支持白人或白種沙文主義者的大不乏人,其中之一的原因是認為白人才是華人價值的同路人。一九八八年大選, 華裔公開支持老布殊,表面上是由於共和黨的家庭價值或他們的施政綱領。不妨把話說得更白一些,家庭價值也好,老布殊是中國的好朋友也好,那些華裔心裏都知道,除了政綱歧異,不支持黑人或民主黨是社會原因,這是不願被人歧視,或者說,根本就是歧視黑人。

個別華裔一向高高在上,他們興許書讀得比別人多一點,又或者上的學校排名高一點,在這十幾年的學校歲月裏,一種心態油然而生,那就是「跳出華裔小圈子,進入主流大社會」。社會無疆界,融入主流不是壞事,就在這些漂亮口號背後卻總有一些自私考慮,那就是如何成為黃皮膚的白種人。今天在香港講這話會令人覺得匪夷所思,尋且會有人說這些是沒有科學根據的說法,但敢問一句,在美國的華裔有誰敢拍胸脯站出來公開說,在他們人生的路途上,從沒想過希望有一天像主流白人。沒有了吧?

白人從沒把你當白人

更匪夷所思的是,這恰恰是黃種人尤其是華裔飽受歧視的原因——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華裔不團結,各自為政,他們那種充滿短視的一己政治價值只是主流白人的附屬品。這樣做的話,書念得再多,學校再出名,也不過是一股marginal的政治勢力;沒有社區支持,再抱着白人大腿搞政治,得到的不過是政治酬庸多於一切的回饋。

不過,也有人對這樣虛幻的主流身分樂此不疲,親眼看過的是,有人說的話寫的文章,比起白人種族主義者更能耍狠,對黑人施以夏楚起來比三K黨更甚。然而在那動輒叫黑人做黑鬼(nigger)或豬玀的聲嘶力竭言辭文章後面,是深深的默然寂寞,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裏外不是人的孤獨——白人從沒把你當白人,因為你的一身皮膚不是白色,閣下祖先也非Anglo-Saxons;雖然你在耶魯念的是美國文學,護照上一樣的美利堅合眾國國民,受到各地美國使領館保護,但畢竟是不一樣的。

沒有歷史感的人很難在美國找到自己的定位,甘迺迪打正旗號是愛爾蘭血統,朱利亞尼從不隱瞞本身的天主教徒意大利裔背景;杰克遜牧師和奧巴馬在白人主流社會的自我肯定,更不是源於一九七六年Alex Haley 成書的《根》(The Roots),而是通過一個多世紀來的社會運動及變遷,總結起來,如果只甘於當白人的副手,那就永遠沒有自己,別人也不會看得起你。那些今天侃侃而談奧巴馬如何如何,杰克遜怎樣怎樣的黃種人,其實沒有資格評論美國政治甚至擦美國佬的皮鞋,因為這票人連美國入門ABC 也懵然不知。他們長篇大論民主選舉自由市場的所謂美國精神,歸根結柢只有三個英文字:We The People,這是美國憲法的如磐基石。以這些人的看風轉舵的精刮厲害,該不會連這一點也不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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