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許是章回小說的毒中得太深,中國歷史上的統治者都戮力防民之口,都不約而同認為老百姓幾句民謠就足以推翻政權。這些例子不勝枚舉,《史記》記載: 「有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說的是秦王三十六年,某地跌下一塊大隕石,上面刻着秦始皇死了就可土地回復分封;三年後,陳勝吳廣起義,群雄並起,秦朝覆亡。《元史》也有類似故事,至正年間,黃河一帶流傳一首童謠,「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果不其然,民工從黃河裏挖出一尊石人,於是眾皆議論,若干年後,農民起義爆發。
以今天的科學認知來說,說太空跌下的隕石刻着「始皇帝死而地分」七字,說出來只會讓人當你是傻瓜;至於石人云云,其後有一說法,是有人先把石人丟在黃河裏,再借助童謠聲勢推翻元朝。這兩個故事說的其實是同一道理:推翻秦朝元朝的不是小道消息,而是秦元二朝的暴政。
胡佳判囚三年半之後,內地社會的反應與以前異見人士判刑有所不同,一些曾經獲得胡佳幫助的老百姓,帶着標語到法院門外示威,這是過去所罕見的。過往,異見人士從被捕到判刑,在刁斗森嚴的防備措施下,除了西方記者,沒有幾個人敢到法院聲援。可是,胡佳案卻不一樣,公公婆婆義無反顧走上街頭,他們也許不懂得什麼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者也不知道胡佳的《一國無需兩制》、《中共十七大之前中國政法系統大範圍製造恐怖氣氛》和接受境外媒體訪問是犯了什麼彌天大罪,只知這個原名叫胡嘉的年輕人,曾經幫助過他們這些弱勢社群。
令人氣餒的是,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脫離紅軍年代的赤貧,可卻還這樣的對自己缺乏信心——在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人民平均收入不止翻兩番的今天,還怕老百姓寫一篇文章說幾句嘔氣話,中共也實在太不像樣了。細看胡佳的所謂出事文章,不僅不存在煽動顛覆國家的內容,嚴格來說不過是一個書生對時局的個人之見,完全可以在言論自由的空間裏任意發揮。撫今追昔,若說胡佳這兩篇文章也會出事的話,毛澤東早就應該在上世紀二十年代拉去槍斃,一九二○年九月三日,毛澤東在《大公報》上發表題為《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的長文,內容提到,「……只是要得到一種『全自治』,而不以僅僅得到『半自治』為滿足……」,實行全國建設一時間無望,最好的辦法是「……真實性分裂去謀各省的分建設……」。以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危害國家安全〉尺度而言,這還不是明目張膽鼓吹分裂、還不是大張旗鼓顛覆國家?
怕什麼?以言入罪
八十年代初,中英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當時的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問在場採訪的香港記者,回歸祖國「你們怕什麼」,香港記者也許拙於言詞又或是做不到見大人則藐之,沒有當場告訴趙紫陽人所共知的事實:當時建國三十來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言入罪的案件罄竹難書。可不是麼,隨便舉一例,五十年代,胡風對《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持不同意見,馬上打成反革命集團,入獄十年後再被判十四年,文革期間改為無期徒刑。文革十年更是冤案無數,就算打倒四人幫後,左毒仍然未清,陷阱處處,老百姓忐忑的心依然七上八落,難以落定。
最近十幾年來,中國經濟實力突飛猛進,浸浸然有六十年代的日本和八十年代的韓國勢頭,人們起初還以為與世界接軌的日子多了,中共應明白所謂世界共同準則了吧,孰料還是改不了。有三十出頭的中共辯護士更說,不要老把中國國情和「民主自由」四字掛鈎,說中國的問題也不是一元化的只有這四個字,要香港市民學習認識新中國。誠然,在中共來說,穩定壓倒一切,三十年來取得的驚天動地變化確實令人動容,然而中國的發展不應也不可能局限於經濟此一小圈圈,若是連說幾句話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這個國家就沒法真正做到和諧社會;若硬要說有和諧,那便是以一大群人的個人自由來賠上一小撮人的和諧,以老百姓的閉嘴不講民間疾苦換取幾個人的侃侃而談富國圖強。
要講話,講真話
這些辯護士要港人重新認識中國不要老提中國的黑暗,那是因為他們潛意識刻意遺忘這段辰光,因為作為反面教材的話,那段日子折射出一個顛撲不破的道理:講真話。怕人講真話實話,在中共建政後時有發生,今天胡佳判囚,是由於講了幾句真話;三十三年前的四月四日,一個叫張志新的女子在遼寧被槍決,罪名是「現行反革命」,在法庭上講了幾句不中聽的真話,「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一九七五年四月四日,槍決前兩小時,為了使張志新不再發出聲音,監獄人員先用手術刀割斷她的喉嚨,再拖出槍斃。
不敢講真話會像瘟疫一樣散播蔓延,尋且會踰越親情跨過邊界,二○○○年,內地傳媒《南方周末》刊登了長篇報道,從張志新的檔案宗卷中找到一些紀錄,是當年張志新死後,她的兩個兒女林林和彤彤接受訪
問的內容:
林林:剛聽說張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當時感覺會影響我進步的。
這下可完了。但經過學習提高了認識,母女關係是有階級性的,她雖然生了我,是我的母親,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親了,已是我的敵人了。她反黨反毛主席,我們就和她鬥爭到底。我後來經過學校老師和家長的教育,我已認識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劃清界限,並不會影響我的進步。
問︰張志新實屬死心塌地,罪大惡極,你們有什麼想法、看法?
林林︰堅決鎮壓,把她處死刑,為人民除害。我們連屍體也不要,政府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們都擁護。對於張志新在監獄的還有什麼財物,我們什麼都不要,這由政府處理。
那一年,彤彤不滿十歲,林林不到十八歲。
十年文革結束後,年輕時寫過《家》、《春》、《秋》的作家巴金奮筆疾書寫出光采照人的《真話集》,其中一篇《思路》是這樣的: 「用自己的腦子思考,越過種種障礙,順着自己的思路前進,很自然會得到應有的結論。只要一息尚存,我還有感受,還能思考,還有是非觀念,就要講話,講真話。」
寫於四五天安門事件三十二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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