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就是要歧視同胞

美國政府的一貫政策,與包括中國在內的相當部分被指違反人權的國家一樣,是從來不承認本國有人權問題。但事實是美國也有人權問題,不同的是美國把人權放在法律框架裏對待,因此從法律層面來說,美國沒有人權(human rights)問題,只有民權(civil rights)問題。這些掩耳盜鈴的花招掩蓋不了真相:美國六十年代通過的《民權法案》,其實就是一份全面的人權法案——禁止公然進行隔離和歧視,取締了歷時幾個世紀之久的侮辱性行為;法案中的《投票權法》,令數百萬非洲裔美國人獲得政治權利。不認還須認,這不是人權是什麼?

雖然《民權法案》實行逾四十年,但美國仍然未能全面消滅歧視,尤其是對少數族裔的歧視。我曾經住了七年的紐約市算是民族大熔爐了,據市政府八十年代的統計顯示,在紐約的外裔國籍數目比聯合國成員國還要多,達一百八十多個;走在街頭,放眼都是宗教膚色以至生活形態與主流美國人大相迥異的少數族裔,人人都似乎很習慣這種城市人口結構。請注意,我用的字眼是「似乎很習慣」,因為,只要在美國生活超過一年的人都知道,在《民權法案》定議差不多半個世紀後的今天,在民權先鋒馬丁路德金牧師遇刺四十周年的二○○八年,美國還說不上是一個民權紀錄良好的國家。

這樣說,並不是等於讓那些人權紀錄不堪之極的國家,包括動輒說「人權便是生存權」、「人權改善由十三億人民說了算」的中國政府找到一百步笑五十步的機會。中國的人權狀况,是另一部更長並且更悲慘的歷史。

保護族裔門面功夫

紐約什麼人都有,表面上算是半個大同世界,對保護族裔像是極為敏感:一宗刑事案發生,如果光是閱讀文字傳媒而不是看電視新聞,根本不可能知道被告的族裔、性別、年歲,因為這三種資料分別受到民權法和私隱法保護。如果以香港動不動把被告全家生活照片見諸報端的做法來說,這大概會令紐約的同行驚呼了。但是,這些都是門面事,紐約的真正歧視在骨子裏——白人歧視黑人,叫黑人nigger;黑人歧視黃種人,我的活生生體驗是親耳聽過同胞被人叫yellow shit;黃種人倒過來歧視黑人,連黑人都知道hark kwai 是「黑鬼」;黃種人還同時歧視拉丁裔人,喚他們是「波匪」。這些歧視連環套每天每夜都在發生,倘是一聽這些詞就去聯邦司法部門投訴上法庭解決,大概法院所在地的下東城區會變成全美人口密度最高的一平方公里地段。

克林頓走入哈林區

這所以當克林頓下台後,宣布會把辦公室搬到紐約黑人聚居的哈林區,紐約報紙以Mr. Clinton Comes to Harlem(克林頓先生來到哈林)來做頭版新聞的標題。哈林區在曼哈頓上西城一百一十街以上的地段,香港影迷在Bruce Willis 的《虎膽龍威III》看到他與黑人演員Samuel Jackson 初會的地方便是在哈林區內。哈林區是紐約黑人的聚集區域,近三十年來,由於紐約市整體治安惡化,哈林被標籤為「閒人/白人勿進」之列。

九十年代初,朋友來紐約玩,遊了世貿中心帝國大廈聯合國總部後,十之八九有一個不情之請:能帶我到哈林去看看嗎,哪怕是坐在車子裏逛一圈也好。我的做法是把他們都塞在那輛殘舊不堪的七五年Chevrolet 裏,先沿百老匯大道北上,過了西一百一十街就繞進哈林區的Lenox Avenue;忽然把車子停在大街上,找個藉口下車去打電話或買點汽水什麼的,由得那幾個一臉繃緊的香港人關在車內十五分鐘,像動物園鐵籠裏的猴子那樣睜着惶恐的眼睛瞪着窗外路人。當我晃晃悠悠拿着車匙回來後,車子裏一身冷汗的遊客們通常是急如星火催我馬上開車走,儘管他們沒有捱打沒有被搶我的破車也沒有給人砸。當然,他們不知道我的家就在Lenox Avenue 一一五號三樓臨街那小小的studio,更不知道我經常凌晨二三點搭三號地鐵南下唐人街叙樂飯館與朋友宵夜,每個星期天在街角滿是塗鴉的籃球場打幾場三人賽出出汗。

紐約白人裏有一句話, 「不給人搶一次不算是紐約人」,講的當然是給黑人打劫;我在哈林區住了兩年多,分毫無損,是不是祖上積德福蔭庇佑,只有神明才知,但事實是那一千天裏相安無事。沒有人會說八九十年代紐約的治安是好的,我的老友八八年來探我,一天飯後走在街上,忽然有個六呎多的黑人走過來討錢,朋友馬上鑽到我的身後。

這很正常,任誰一個遊客在紐約街頭遇上這些事總會嚇出一身汗;我沒有答話,也不給錢,黑人咕噥幾句走開了。如果說,討錢也算是治安差劣,紐約怎能和印度德里相比?

平情而論,紐約治安當然不會比香港好,但也不至於一生人要給搶一次才算是New Yorker,問題是,這些促狹的「笑話」是哪個傢伙創作的?誰都知這裏頭有着濃得化不開的種族歧視。克林頓帶頭把辦公室設在哈林區,姑勿論其中是否涉及替妻子希拉里這位紐約參議員助威的成分,但總算替黑人和哈林區做了一樁正面的大好事。

葉劉的一條數

回到香港這些年,間或想起紐約又看到香港的種種,不覺失笑,不知什麼原因,香港人也學了美國人那種歧視同胞的差勁做法。

對內地來港移民的排拒,這些爭執交到國際人權法庭足以吵上半年;港人內地配偶子女要來港,香港這邊祭起從經濟到教育到房屋到福利到交通到競爭力各種各樣理由作擋箭牌,葉劉淑儀還煞有介事計出一條數,說未來十年來可能有多達一百七十六萬港人內地親屬來港,於是社會上不分青紅皂白翻起一陣陣香港陸沉之說。在當官的眼中這是經濟問題,那些連事實也弄不清便跟着政府一個腔調走的也認為香港經不起人口爆炸的折騰,本來,如何合情合理處理這個問題可以全民詳細討論,但我們的社會在那一刻不知何故全部統一了口徑。根據官方說詞,是的,內地親屬來港團聚,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不是涉及人權的討論;香港在這方面的巧言令色已經追上大洋彼岸花旗之國的先進水平:美國一直說它只有民權問題,從來沒有人權問題。應該說,港美兩地在這方面的融合接軌,比人們想像還要快得多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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