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無綫, 你真走運

無綫電視把六四二十周年的新聞放在三條播出,以及忽然有人在直播鏡頭前舉起牌子批評無綫,這是香港社會六四二十周年主體新聞之外,閱讀價值最大的一個橫切面。沒有人知道那位舉牌先生有什麼不滿,恐怕要無綫高層請他上一次飯局始能說端詳講清楚了。

這應該是香港電視新聞史上首次在直播時刻發生的針對電視台新聞報道的抗議。我不知道香港電視觀眾那天夜裏看到這個鏡頭後的反應,然而只要認識美國社會是如何監察傳媒的必然會同意:無綫六四那天其實是走運的。

美國是西方世界新聞事業最發達也最先進的國家,今天我們在香港讀到的看到的聽到的大報小報大台小台各種各樣報道方式,全部源自美國;甚至祖國的中央電視台也把美國式報道方法照抄不誤——從八十年代的一人主播到如今的一男一女雙主播,美國意念中國製造的影子顯露無遺。

香港更是照辦煮碗,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雜誌式節目《六十分鐘》面世近半世紀,完全是《新聞╱財經╱時事透視》或《星期×檔案》的祖師爺。香港相當部分傳媒,從理念到執行,不能否認帶着星條旗的影子。

香港傳媒美國影子

美國主流傳媒都是在財閥手上,用六十年代的左派用語來說,美國新聞產業是壟斷資本家手裏的一根大棒子。說的也是,美國三大電視台背後都是大財團,最負盛名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大老闆是在北美洲擁有一千五百家戲院的National Amusements,美國廣播公司(ABC)的後台更有名,是華特迪士尼公司,全國廣播公司(NBC)共同老闆之一是製造戰鬥機的通用電氣。印刷傳媒的《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都是美國東岸著名的世家大族,《紐時》的猶太背景更使這份報紙帶上了濃厚的傳統色彩。

自由派: We the People

不過,儘管老闆都是商人家族,雖然有着微調上的錯位,但這三台兩報的取向一直是美國意識形態群裏的自由派;其中,CBS 和《華盛頓郵報》因為水門事件客觀上把尼克遜從總統寶座拉下台,成為歷四十年而不衰的美國良心。我所說的自由派,不是那幫半吊子美國觀察家以是否支持自由巿場來判定誰左誰右,而是這些自由派從根本上傾力支持並維護美國價值,這當中的核心便是鐫刻在美國憲法上的三個字We the People。

美國傳媒今天的自由派立場不是天生而就,更不是news room 來了一批左傾傳媒人即臻於此。美國經歷了一條比誰都崎嶇的新聞之路,美國社會上世紀初對新聞行業是嗤之以鼻,歐戰初期,美國流行一個謔而近虐的笑話——某報特派員遇上雙方休戰沒有新聞可發,回報總社說今天不發稿了,老總說,不打緊,給我來些假新聞(send me some rumors)。二十世紀之初,美國社會進入了史家所說的現代塑造年代;老羅斯福出兵歐洲,一手扭轉了美國建國以來的孤立主義,世界經濟重心由歐洲西移,跨過大西洋在美國落地生根。

歐洲移民大量湧入,歐洲大陸的人文價值——自由、平等——也一併登陸美國,資訊開始有價,報業進入了欣欣向榮時期。

二戰之後,美國傳媒產業進入空前的旺盛年代,而其影響力也屬空前。五十年代初,右翼參議員麥卡錫大搞反共反華活動,質問「誰失去了中國」,美國上下一時噤若寒蟬。最後是CBS 名記者莫羅(Ed Murrow)挺身而出,在全國直播節目中嚴詰麥卡錫切不可混淆異見和不忠(we must not confuse dissent with disloyalty);麥卡錫無法回答,白色恐怖的高牆隆然而倒。在美利堅合眾國走過的歷史長河裏,一九五四年三月九日的寒風澈骨晚上,是莫羅把轉向極右的美國從瀕與魔鬼同行的邊緣上拉回來,美國傳媒的自由派立場從此奠定。

大量壓力團體監察

由於美國傳媒有着推金山倒玉柱的力量,更有《憲法》第一修訂案的言論自由保護,如何使到傳媒播報的是貨真價實的新聞,而不是從中夾帶逆潮流而動的A 貨或是似是而非的報道和解說,美國社會有着大量壓力團體監察主流傳媒,哪家傳媒是好戰哪家是反墮胎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分工仔細是香港巿民絕對不能想像的。無綫電視把六四二十周年新聞放在後面的做法,倘香港也有這些壓力團體,而這些組織認為這樣的新聞安排欠妥,六月四日晚馬上就會有人到電視台前示威,第二天示威會擴大到連電視台正門全堵着。四十出頭的香港巿民應該記得類似情况:一九七六年九月毛澤東去世,無綫的特備節目主持人說了一句「香港巿民感到哀傷」的講話,隨即就有人到廣播道的無綫門外抗議。

美國壓力團體監察傳媒的招數還有不少,包括以國會名義召開聽證會,出席證人宣誓後面對議員的尖銳提問和質疑,那是迹近羞辱的場合。由於美國參眾兩院有傳召證人舉行聽證的特權,只要被纏上,不僅是對出席傳媒人的精神折磨,更必然帶來企業商譽損失。因此,近二十年來,美國傳媒大致做到順潮流而動,還不致於指黑為白指鹿為馬,幾十號人胸前掛個上書「某某電視台╱報章瞎說」紙牌繞着圈子踱步的情景還不算常見。必須一提的是,切勿以為可以通過司法暴力把這些人告上法院,企圖以龐大的訴訟開支嚇退他們,這樣更正中下懷:壓力團組主要成員八九都是律師,打官司是他們的天賦能力。法官遇上牽涉新聞自由的爭論,也會根據最高法院的解釋來判案。總言之,在美國的新聞自由官司,被指是妨礙的一方基本必輸無疑,所謂「新聞機構自主」在公眾利益前只得俯首稱臣。

這所以我方才說,無綫那天是走運的了。倘若把時空切換到美國,恐怕圍在電視台外的抗議活動到今天還未散,說不定還有長長的聽證會在等着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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